這些被暫扣車輛,逾期不來辦理即將被依法處理!
廣信區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條的規定,公告如下:請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被我大隊扣留的未接受處理的車輛,當事人于本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攜帶相關有效證件,前往廣信區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接受處理。廣信區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將依法處理逾期未接受處理的機動車輛。公告車輛信息請掃以下二維碼查詢。
特此公告
廣信區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3年5月8日
公告車輛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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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車主盡快前來接受處理
逾期未處理車輛
將依法予以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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