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發布日期:2023-05-05
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機關實際,制訂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1、部門職能類
包括領導班子介紹、分工、聯系電話等。
2、內設機構類
包括內設機構的職責、聯系電話、負責人等。
3、人事管理類
指公務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的招考、錄用、職務提升公示等人事信息。
4、財務管理類
包括收費事項名稱、公開方式、工作程序、承辦科室(單位)、執行情況、監督部門、監督電話等。
5、業務管理類
包括業務事項名稱、公開內容、公開形式等。
6、其它類。
需要主動公開的其他類信息。
主動公開的信息內容按年度進行更新和調整。
(二)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的信息通過區政府網站、廣播、電視、微信公眾號、信息公開欄、電子屏幕、電子觸摸屏等便于公眾及時準確知曉的方式進行公開。
(三)公開時限
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日內主動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申請公開的處理
(1)審查
①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應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應及時告知公開權利人予以補正。
②申請人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鑒于針對不同要求的答復機構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應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2)登記
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且申請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應即時登記,受理機構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順序進行處理,并出具《廣信區政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申請告知書》
(3)答復
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行政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三、不予公開的相關信息
l.屬于國家秘密的;
2.屬于商業秘密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商業秘密被泄露的;
3.屬于個人隱私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對個人隱私造成不當侵害的;
4.法律、法規規定免予公開的其他情形。
四、監督方式
申請人認為受理機構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向受理機構的監察室(處)投訴,也可向區政府監察部門投訴,可以在收到本答復之日起60日內向上饒市廣信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本答復之日起6個月內向上饒市廣信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廣信區農業農村局辦公室: 0793-8442802
廣信區農業農村局地址:上饒市廣信區七六路10號